為鼓勵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臺社保補貼政策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
(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具體的申請條件、材料、方式……
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政策依據: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瓊財社〔2018〕152號)
補貼對象:
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派至用工單位的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的認定以工信、稅務、 工商等部門的相關證明為準)或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的認定以民 政部門的相關證明為準)
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以及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申請材料:
1.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單;
3.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照;
4.申請補貼高校畢業生的身份證;
5.申請補貼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
6.享受補貼人員的勞動合同;
申請流程:
攜帶上述材料,前往瓊海市就業局咨詢、申請;然后根據現場工作人員完成申請即可。
地址如下:瓊海市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
咨詢電話:0898-62822225
申請時限: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單位按規定及時為補貼對象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應在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初次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標準:
按其為招用補貼對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補貼對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按其個人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的66%給予補貼,但不得高于“繳費期間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相應險種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率X繳費月數X 66%”的數額。
補貼期限:
單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上述初次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初次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單位后續補貼資金,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在“海南省就業失業管理信息系統” 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按月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轉載自:瓊??苿摦a業園微信公眾號;信息來源:瓊海市就業局